2007年7月20日星期五

送禮

送禮物不一定貴重,心思更為重要。我試過:

1. 早上送他一份禮物,道別時再拿出另一份禮物。
2. 說沒買生日禮物,到午夜 12 時冷不防從袋中拎出早已準備的禮物。
3. 把禮物藏在被子裡,由他來發現。
4. 他洗澡時把禮物放在洗臉盆旁,待他戴上眼鏡,蒸氣一過,發現禮物。
5. 早早買了他愛看的音樂會票子,演出當日和他到附近逛街,快將開場時拉他到場地,說要買「莫斯科馬戲團」的票子,然後亮出音樂會的門票……
6. 把禮物親自拿到 / 寄到對方家中。

以上橋段,十分奏效,甚至會弄到當事人感動得說不出話來。
驚喜是要製造的。
但當我看到同事老公譚先生送給老婆的 Barbie 蛋糕,我覺得自己的點子,完完全全是「小兒科」,給比下去了。

1 則留言:

匿名 說...

SLY ZAI:

素晴らしい方はいつも古い方です

ご主人はとても幸せですよ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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